英国和联合国如何向恐怖主义屈服 以色列作为一个主权国家的建立及其在1949年被接纳为联合国成员国,标志着20世纪历史的转折点,这一切是由外交、地缘政治和暴力的不稳定组合推动的。在这一进程的核心是犹太复国主义极端团体的行动,特别是伊尔贡(Irgun)和莱希(Lehi),他们的极端暴力行为——现按现代标准被归类为恐怖主义——在迫使英国放弃其巴勒斯坦托管权以及迫使联合国承认以色列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本文认为,英国和联合国在这些暴力运动的压倒下,实际上向犹太复国主义恐怖主义屈服,尽管以色列仅部分遵守联合国条件,包括分区计划、难民权利和人权义务,仍然接受了其国家地位。本文审视了英国托管政府保护巴勒斯坦人权利的承诺、犹太复国主义团体结束英国统治的策略、联合国承认以色列的条件,以及随之而来的以色列领土扩张所伴随的违约和人权侵犯。 英国托管及其对巴勒斯坦人的义务 英国对巴勒斯坦的托管权,由国际联盟于1922年正式确立,是一个负责管理前奥斯曼帝国领土并为其自治做准备的法律框架。它纳入了1917年的《贝尔福宣言》,承诺英国将促进“在巴勒斯坦建立一个犹太民族之家”,同时确保“不得采取任何可能损害现有非犹太社区的公民和宗教权利的行动”。在1920年代初,巴勒斯坦人口大约90%为阿拉伯人(穆斯林和基督徒),10%为犹太人,保护巴勒斯坦人权利是一项核心义务。 托管协议对巴勒斯坦人的关键条款包括保障他们的公民和宗教权利,确保犹太移民不会损害他们的地位,尊重他们的宗教机构,并确保没有歧视的良心自由、宗教崇拜和教育自由。英国被要求每年向国际联盟报告,以确保问责。然而,托管的双重目标——支持犹太民族之家同时保护巴勒斯坦人权利——被证明是不可调和的。犹太移民从1917年的6万人激增到1947年的60万人,土地购买引发了阿拉伯人对流离失所的恐惧。英国试图建立共享治理,例如立法委员会,但由于阿拉伯人的抵制和犹太人对少数地位的担忧而失败,导致紧张局势升级。 犹太复国主义极端暴力:恐怖主义运动 犹太复国主义组织,受建立犹太国家的目标驱动,在1940年代变得激进,特别是在1939年《白皮书》将犹太移民限制在五年内7.5万人并设想一个统一的巴勒斯坦国家之后。伊尔贡,由梅纳赫姆·贝京(Menachem Begin)领导,以及莱希(又称斯特恩帮),采取极端暴力手段使英国统治变得不可行,针对军事、平民和外交目标实施行动,这些行动符合现代恐怖主义的定义。他们的目标是一个涵盖整个巴勒斯坦托管地,包括西岸和外约旦的“大以色列”,拒绝像联合国分区计划这样的妥协。 关键暴力行为 1. 军事目标: - 1946年2月,伊尔贡和莱希在英国空军基地摧毁了15架飞机并损坏8架,削弱了军事控制。 - 1947年7月,伊尔贡绑架并绞死了英国军士克利福德·马丁(Clifford Martin)和默文·佩斯(Mervyn Paice),以报复被处决的成员,震惊了英国公众,凸显了冲突的残酷性。 2. 民用基础设施: - 1946年6月,哈加纳(Haganah)、伊尔贡和莱希摧毁了连接巴勒斯坦与邻国的11座桥梁中的9座,孤立了该地区并扰乱了英国后勤。 - 1946年7月,伊尔贡轰炸了耶路撒冷的国王大卫酒店,这是英国行政总部,造成91人死亡(41名阿拉伯人、28名英国人、17名犹太人),严重破坏了治理。 3. 针对平民的袭击: - 伊尔贡在海法和耶路撒冷的阿拉伯市场实施爆炸,杀死数十人,加剧了社区紧张局势,制造了广泛的恐惧。 - 1948年4月,伊尔贡和莱希在代尔亚辛(Deir Yassin)屠杀了100多名巴勒斯坦村民,包括妇女和儿童,引发了巴勒斯坦人的大规模逃亡,加剧了难民危机。 4. 对海外英国设施的袭击: - 1946年10月,伊尔贡在罗马的英国大使馆引爆了40公斤TNT,炸伤两人并损坏大楼,贝京的同伙泽夫·爱泼斯坦(Ze’ev Epstein)是行动人员之一。 - 1947年8月,伊尔贡在维也纳萨赫酒店的英国总部引爆了行李箱炸弹,造成轻微损坏但放大了宣传效果。 5. 暗杀高级官员: - 1944年11月,莱希在开罗暗杀了英国中东事务大臣莫因勋爵(Lord Moyne),表明对英国权威的挑战。 - 1948年9月,莱希在耶路撒冷杀害了联合国调解人福尔克·伯纳多特(Folke Bernadotte),反对他修改后的分区计划,该计划减少了犹太领土并强调难民回归。 额外策略 - 非法移民(Aliyah Bet): 犹太机构在伊尔贡和莱希的支持下组织非法移民,将数万名犹太难民带到巴勒斯坦。1947年7月“出埃及号”(SS Exodus)事件中,英国强行将4515名难民送回欧洲,成为宣传上的胜利,损害了英国的声誉。 - 宣传运动: 犹太复国主义团体将英国政策描绘成反犹主义,利用对大屠杀的同情,特别是在美国,紧张了英美关系。 - 财务支持: 联合犹太呼吁在1947年筹集了1.5亿美元,其中一半用于巴勒斯坦,资助了抵抗活动。 这些行动创造了一个无法治理的环境,经济损失估计为200万英镑,英国伤亡数百人,压倒了饱受战争摧残的英国。 英国放弃:向恐怖主义屈服 英国决定放弃托管权,于1947年2月宣布并于1948年5月14日完成,受到犹太复国主义暴力的无情压力和更广泛的限制推动。二战后,英国面临30亿英镑的债务,依赖美国贷款。维持在巴勒斯坦的10万军队,每年耗资数百万,在国内重建需求中是不可持续的。英国公众舆论,厌倦了战争和伤亡,转而反对托管,媒体将巴勒斯坦描绘成泥潭。美国要求接纳10万犹太难民的压力和苏联对分区计划的支持进一步削弱了英国的立场。 伊尔贡和莱希的暴力,特别是像国王大卫酒店爆炸和军士事件这样引人注目的案件,打击了英国军队的士气,侵蚀了政治意愿。这些恐怖主义行为通过制造混乱和恐惧,直接导致了英国无法治理的能力。通过将问题提交联合国,英国承认它无法管理暴力或调和托管的矛盾义务,实际上向犹太复国主义极端主义屈服,同时未能履行保护巴勒斯坦人权利的职责。 联合国承认和成员资格:条件与妥协 联合国作为国际联盟的继承者,在1947年接手了巴勒斯坦问题。其回应塑造了以色列的建国和成员资格,但这一过程深受犹太复国主义团体创造的暴力背景的影响。 联合国分区计划和以色列建国 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181号决议,提议将巴勒斯坦分为犹太国(56%)和阿拉伯国(43%),耶路撒冷国际化。犹太机构接受了该计划,将其视为通向建国的道路,而阿拉伯领导人拒绝了它,反对任何犹太国家。1948年5月14日,随着托管结束,以色列宣布独立,引用第181号决议。随后的阿以战争将以色列的领土扩大到1949年停战协定时的巴勒斯坦托管地的78%,超出了联合国的分配。 联合国成员资格的条件 以色列于1949年5月11日通过第273(III)号决议获得联合国成员资格,37票赞成,12票反对(主要是阿拉伯国家),9票弃权。接纳取决于以下条件: - 遵守联合国宪章: 以色列承诺遵守宪章原则,包括和平解决争端和尊重人权。 - 第181号决议(分区计划): 以色列的宣言和联合国声明确认接受分区计划,尽管其扩大的边界被默许为战时现实。 - 第194号决议(难民权利): 第11条要求巴勒斯坦难民返回或获得赔偿。以色列表示愿意谈判,但以安全和人口问题为由抵制大规模回归。 - 人权义务: 预计以色列将遵守新兴的人权规范,包括不歧视和少数群体权利。 联合国的决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 犹太复国主义暴力: 1948年莱希暗杀联合国调解人福尔克·伯纳多特,反对他修改后的分区计划,凸显了激进分子拒绝妥协。尽管以色列政府谴责了这一行为,但它凸显了动荡的背景。 - 地缘政治支持: 美国和苏联支持以色列的接纳,以对抗彼此的影响并解决大屠杀后的人道主义关切。 - 实用主义: 联合国承认以色列对扩大的领土的实际控制,优先考虑稳定而非严格执行第181号决议的边界。 通过接纳以色列,联合国向犹太复国主义恐怖主义塑造的现实屈服,这迫使英国退出并通过军事胜利创造了既成事实。尽管以色列正式接受了这些条件,但这些条件的执行较为宽松,使以色列得以规避完全遵守。 以色列的不遵守和人权侵犯 以色列的联合国成员资格基于对联合国决议和人权的承诺,但其行动显示出显著的不遵守,伴随着领土扩张和人权侵犯。 不遵守联合国条件 1. 第181号决议(分区计划): - 1949年以色列的边界覆盖了巴勒斯坦托管地的78%,远超第181号决议分配的56%。像加利利西部和内盖夫部分地区通过征服被纳入,没有建立阿拉伯国家。 - 未能完全实施分区计划激起了阿拉伯的不满,破坏了联合国的框架。 2. 第194号决议(难民权利): - 以色列阻止了1948年流离失所的约70万巴勒斯坦难民返回,尽管第194号决议呼吁遣返或赔偿。1950年的《缺席者财产法》将难民土地转移给犹太所有权,优先考虑人口控制。 - 难民危机成为阿以冲突的基石,数百万人仍滞留在约旦、黎巴嫩和叙利亚的难民营中。 3. 联合国宪章和人权: - 以色列对其阿拉伯少数族裔的军事统治(1948-1966)限制了公民自由,包括行动和政治表达,违反了不歧视原则。歧视性土地法和不平等的资源分配边缘化了巴勒斯坦公民。 - 这些做法巩固了系统性不平等,违背了联合国宪章的人权承诺。 领土扩张 以色列的野心超出了1949年的停战线: - 1956年,以色列在苏伊士危机期间占领了西奈半岛,在联合国压力下撤退,但显示出扩张主义倾向。 - 在1967年六日战争中,以色列占领了西岸、加沙地带、东耶路撒冷和高兰高地,占领了巴勒斯坦托管地剩余的22%。东耶路撒冷的吞并和定居点扩张违反了国际法,包括《第四日内瓦公约》禁止向被占领土转移定居者。 - 到2025年,超过70万以色列定居者居住在西岸和东耶路撒冷,得到国家政策支持,巩固了占领并驱逐了巴勒斯坦人。 人权侵犯 以色列在被占领土的行动构成了记录在案的人权侵犯: - 流离失所和房屋拆除: 数千巴勒斯坦人的房屋因定居点扩张或惩罚性原因被拆毁,违反了住房和财产权。 - 行动限制: 检查站、西岸隔离墙和加沙封锁限制了巴勒斯坦人的流动性,影响了工作、医疗和教育的获取,违反了行动自由。 - 过度使用武力和拘留: 军事行动和行政拘留,常常未经审判,导致平民死亡和任意监禁,违反了正当程序和生命权。 - 系统性歧视: 报告将以色列的政策描述为种族隔离,指出对以色列和被占领土巴勒斯坦人的隔离、不平等权利和系统性歧视。 这些侵犯行为,由以色列对领土控制和犹太人口主导的优先考虑驱动,与联合国对其成员资格的条件,特别是人权和难民义务,形成了鲜明对比。 结论 像伊尔贡和莱希这样的犹太复国主义极端团体,通过恐怖主义行为——攻击军事机场、民间基础设施、阿拉伯人口、海外英国设施,并暗杀像莫因和伯纳多特这样的官员——迫使英国放弃了巴勒斯坦托管权。这些行动利用了英国战后的弱点,使治理变得不可行,导致了联合国的介入。联合国提出了1947年的分区计划,并于1949年接纳以色列为成员,条件是遵守《联合国宪章》、人权、第181号决议和难民权利。尽管以色列的边界扩大且遵守有限,英国和联合国仍向犹太复国主义恐怖主义塑造的现实屈服。以色列随后未能遵守——保留分区计划之外的领土,阻止难民返回,并通过占领和定居点侵犯人权——破坏了其对联合国的承诺,延续了巴勒斯坦冲突,使巴勒斯坦人的权利未得到实现。